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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第二届医学伦理委员会成立

发布时间:2026-10-12 | 作者:仲维剑 | 浏览次数:次

10月12日,大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召开第二届医学伦理委员会成立大会,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国际、国内相关伦理准则完成委员会换届工作。

第一届医学伦理委员会成立于2021年。成立五年来,委员会共评审临床研究项目63件,在促进医学科学健康发展、推动医学技术正确运用、保障医学科研受试者及卫生科技人员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二届医学伦理委员会由17名委员组成,专业涵盖口腔临床医学、口腔基础医学、口腔材料学、口腔药物学、法学、伦理学等领域,为医院医学伦理审查工作提供多学科支撑。委员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王福

副主任委员:牛卫东、王丽娜

全体委员17人(按姓氏笔画排序):

牛卫东、王福、王丽娜、陶然(法学)、丛蔚、卢云、白桦、刘超、刘慧颖、刘硕、李武伟、李晓杰、仲维剑、金海威、高璐、寇霓、董岩

秘书(兼):仲维剑

办公室设在大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科教科。

会上,主任委员王福院长就医学伦理委员会成立的重要意义及委员职责进行讲解说明,并组织全体委员学习国家相关法规、委员会章程和工作流程。

医学伦理委员会将以维护受试者尊严、安全和权益为宗旨,对涉及人的医学科研的科学性和伦理性进行及时咨询与独立、公正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