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医科大学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文件精神,经个人申请,口腔医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资格审查,根据考生硕士研究生期间的课程成绩、科研工作(硕士阶段科研成果、学位论文、英文文章、专利、省级以上课题、省级以上科研奖励或是否有成果转化等)、专家推荐书、综合能力、学术潜力等进行综合评议,现将资格审核结果公示如下:

公示期自2026年6月3日起,公示三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大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逾期不再受理。
口腔医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邮箱:dykqyjs@126.com;
口腔医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电话:0411-86116248;
口腔医学院科研与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地址:二级学院楼201室。
大连医科大学口腔医学院
2026年6月3日